徐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一)对象范围

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创业实体。补贴人数为申报时创业实体吸纳的就业人数。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补贴对象须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一次性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创业实体近六个月纳税凭证;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四)申请流程

创业者本人到注册地所属区创业指导机构经办窗口现场办理或者登录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后的“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办理材料,点击“确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