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徐工院委发〔2010〕44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区“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区“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切实做好学校的基层党建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区“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区“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学生党建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学生公寓区全面建立“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现就“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以及二级学院党委(总支)领导下,团结和组织公寓区的学生党员和干部,在实践中“履行宗旨,锻炼党性,提高修养”,充分发挥他们在公寓管理和文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深化学生党建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设立:校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各二级学院分站(以下简称“学院分站”);各学生公寓楼分站(以下简称“楼道分站”)。
2.“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均成立站务委员会,设立:校“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总站站务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分站站务委员会;各学生公寓楼分站站务委员会。各站务委员会设站长1人,副站长1—2人,委员若干。
3.所在工作站(分站)的学生党员成员,原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各级站务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三、人员选聘
1.总站站长和指导教师由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选派确定;学院分站站长原则上由学生党支部专职委员担任,指导教师由各二级学院党委(总支)选派确定;楼道分站站长由总站站务委员会负责选派。各站站务委员由总站委和学院分站委推荐,与指导老师协商同意后确定。
2.总站和各分站站长必须是中共党员,委员原则上是中共党员或表现突出、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的主要学生干部。
四、工作关系
1.总站作为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的派出机构,对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负责。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对总站的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并对总站站长及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对总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总站业务上接受党委学生工作部宿管科及其指导教师的指导;具体领导楼道分站开展工作,指导协调学院分站开展工作。
2.学院分站作为学院党委(总支)的派出机构,对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学院党委(总支)对学院分站的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并对学院分站长及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对学院分站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学院分站业务上接受总站的指导。
3.楼道分站对总站负责,要为总站和学院分站提供本楼学生党员和干部的公寓表现情况信息;学院分站对反馈信息与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学院党委(总支)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其学生党员和干部在公寓表现、进一步做好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五、工作职责
1.组织公寓区的学生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学生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2.在相关部门、学院党委(总支)及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
3.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公寓管理和文化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发挥公寓区的育人功能,提升公寓区的文化品位,提高同学们的精神境界。
4.遵纪守法,团结和带领同学们积极参与公寓管理和文化建设,发挥党员和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关心和帮助就业、学习、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同学,暖民爱民,加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广泛听取并及时反映同学们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党员和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
5.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党组织反映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区的表现情况。
六、具体要求
1.学生党员和干部应积极参加所在“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的工作。学生党员和干部在公寓的表现将作为优秀党员评比的重要依据,预备党员在公寓的表现将作为转正的重要依据。入党积极分子和主要学生干部在公寓的表现将作为党组织对其平时考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各项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学院分站要加强与所在学生党支部的联系,在积极分子入党、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各项评优评先时,向所在党委(总支)和相关部门提供考核对象在公寓区表现情况的材料。
3.为了总结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的工作经验,激励各学院党委(总支)认真指导工作站的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和干部积极参加工作站的工作,校党委每年进行一次先进工作站、工作站先进个人以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表彰。
4.在学生公寓区建立学生党员、干部工作站,是我校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创新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是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主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全面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希望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党委(总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和推进该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提高,让学生党员和党外青年积极分子既成为党组织的工作对象,又成为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使我校的学生党建工作既符合党的要求、体现党的性质,又贴近学生党员和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
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