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根据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加快复工达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分类精准防控。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基于疫情程度及其影响,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实行动态管理。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的县(市)区为低风险地区,当前任务是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的县(市)区为中风险地区,当前任务是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我市无高风险地区。
二、加快企业复工达产。各级各部门要综合施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物流运输、防护用品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项目审批快速通道,探索容缺审批和远程审批,有力有序推动企业复产、项目复工、新项目开工。低风险地区,全面取消对企业复工的不合理限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开工。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落实属地和企业责任,强化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同步推进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各类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参照企业复工要求执行。
三、优化人员健康管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我市人员防控措施,同步做好防疫知识普及、环境卫生整治、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工作,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控。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精准管控,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暂缓来徐,对已来徐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没有出现病情的为其返岗或返乡提供帮助。其他地区来徐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查询近期漫游地(二维码附后),未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体温检测无异常的人员,登记健康信息后,无需居家隔离可以直接返工返岗。依规定实行异地隔离期互认,避免重复隔离。
四、调整优化交通管控。在高速公路出口和省际、市际交通卡口,继续实行体温检测和个人健康主动申报制度,但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检测力量,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全市范围内,取消县际及以下所有交通检查卡点,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低风险地区,县域范围内一律取消各类卡口,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中风险地区,着眼防止县域范围内疫情扩散,落实必要的交通管控措施。
五、完善村和小区管控。对村和小区实行分类管理。无疫情的村和小区,保障居民(含租住人员)和车辆正常进出,开展必要的体温检测;疫情未解除的村和小区,对相关家庭实施居室封闭,必要时再封闭居住单元和楼栋;出现聚集性确诊病例的村和小区,视情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聚集,有序减少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期满,及时解除有关措施。
六、有序恢复公共服务。各级各类学校结合疫情风险等级,实行错峰、错区域和错层次返校开学,根据省统一部署,由各地周密组织实施。主城区和低风险地区,公交线路全面恢复,市区轨道交通以及省际、市际、县际公路客运尽快恢复;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开放;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在控制人流密度的基础上逐步开放。中风险地区,根据防止疫情扩散需要,落实必要的公共服务管控措施。全市范围内,继续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措施,广大市民要注重自我防护,自觉保持与他人距离。
七、保障常规医疗供给。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美容科类门诊部以及所有诊所、体检机构继续停诊,其他类门诊部可恢复诊疗;继续暂停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上述专科的非急症诊疗项目。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暂停支气管镜、胃镜择期检查以及需要支气管插管的非急需手术。
八、纠正偏颇极端做法。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通告精神,制定差异化的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措施,县(市)区政府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镇村、街道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特别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一律不得擅自升级疫情管控措施,不得层层加码、搞一刀切,更不得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0年2月19日